职业名称
森林消防员
职业定义
从事预防、监测和扑救森林火灾职业的人员。
职业等级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。
职业环境
室内、室外、高温、低温、潮湿、噪声、有毒、粉尘、其它。
职业能力特征
身体健康,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、实际操作、一定的观察、理解、领会、计算、分析、判断、应变能力和空间敏感度。
基本文化程度
初中毕业
培训要求
1、培训期限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30学时;中级不少于60学时;高级不少于90学时。
2、培训教师
培训初、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;培训高级的教师应由本职业同级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担任。
3、培训场地设备
满足教学所需的标准教室和满足实际需要的各种设施、设备和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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