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名称

森林消防员

职业定义

从事预防、监测和扑救森林火灾职业的人员。

职业等级
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。  

职业环境

室内、室外、高温、低温、潮湿、噪声、有毒、粉尘、其它

职业能力特征

身体健康,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、实际操作、一定的观察、理解、领会、计算、分析、判断、应变能力和空间敏感度。  

基本文化程度

初中毕业

培训要求

1、培训期限
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30学时;中级不少于60学时;高级不少于90学时。

2、培训教师

培训初、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;培训高级的教师应由本职业同级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担任。

3、培训场地设备

满足教学所需的标准教室和满足实际需要的各种设施、设备和场地。  

鉴定要求

1、适用对象
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
2、申报条件

——初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2)初中以上毕业,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。

——中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

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

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——高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

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

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鉴定方式
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考核采用现

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

格。

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
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于考生的配比为1:15,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;技能

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:10,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
鉴定时间

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分别不少于60分钟。

鉴定场所设备

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;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必要设施、设备的场地进行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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