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名称
森林消防员
职业定义
从事预防、监测和扑救森林火灾职业的人员。
职业等级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。
职业环境
室内、室外、高温、低温、潮湿、噪声、有毒、粉尘、其它。
职业能力特征
身体健康,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、实际操作、一定的观察、理解、领会、计算、分析、判断、应变能力和空间敏感度。
基本文化程度
初中毕业
培训要求
1、培训期限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30学时;中级不少于60学时;高级不少于90学时。
2、培训教师
培训初、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;培训高级的教师应由本职业同级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担任。
3、培训场地设备
满足教学所需的标准教室和满足实际需要的各种设施、设备和场地。
鉴定要求
1、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2、申报条件
——初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初中以上毕业,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。
——中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
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
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高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
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资格,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
(专业)毕业证书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考核采用现
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
格。
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于考生的配比为1:15,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;技能
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:10,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鉴定时间
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分别不少于60分钟。
鉴定场所设备
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;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必要设施、设备的场地进行。